【on.cc東網專訊】六旬男子自孫女8歲開始,就在位於藍田的住處非禮她,包括摸胸及指插陰道,再於私處撩動。過程中又曾拍攝孫女私處。涉案男子今(11日)在區院承認兩項非禮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。被告在求情信中,形容事件是他的人生污點,願意道歉。法官稱,本案非禮程度嚴重,下令被告還押至7月25日判刑,期間為被告索取心理及精神科報告。
匿名男被告以代號「L. K. T.」作代號,現年66歲,他在內地出生,持香港身份證,還押前任職保安。辯方求情說,被告自行寫求情信,坦言深感後悔,形容事件是其人生污點。被告願意道歉,不曾奢求事主原諒,只希望對方可以放下,重新出發。
同意案情指,女童X於2013年5月出生,被告是X的祖父。兩人同住於九龍藍田某單位。2021年9月至12月期間的某日,被告將X從該單位的客廳拖至睡房,用手將X的腹部壓在床上。X試圖掙扎,但被告捉住X的雙手,以致X無法動彈。被告觸摸X的胸部,再脫去X的褲子及內褲,將手指插入X的陰道。X感到痛楚,作出反抗及要求被告停手,但被告沒有理會。過程歷時5至6分鐘。
案情續指,2023年1月1日至翌年6月6日期間的某日,被告在該單位內將X的手臂及肩膀壓在床上。X踢腳掙扎。被告脫去X的褲子及內褲後,觸摸X的右大腿內側,隔著X的衣服捏她的胸部5至6下。X 要求被告不要碰她,但被告沒有理會,更將手指插入X的私處撩動一至兩分鐘。另外,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間的某日,被告在該單位內拍攝X的生殖器官照片。被告警誡下承認,曾拍攝一張X的生殖器官照片,但他從未向他人展示照片或將該照片上傳到互聯網。拍照後一至兩天他便刪除照片。
案件編號:DCCC 1413/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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